纪律程序

 

初的会议: 在行政官被告知可能发生的情况后的十(10)天内 构成涉嫌违反学生行为准则,管理员 除非双方同意,否则将安排与相关学生会面 学生和管理员认为需要更多的时间. 我们将尽一切努力 非正式地解决问题.

 

适用于短期停学、长期停学和开除的程序: 在对学生采取任何停学或开除的纪律处分之前 以下程序将适用:

 

注意: CSSO或指定人员将向学生提供有关该行为的书面通知 保证纪律. 书面通知将包括以下内容:

 

  • 学生行为准则中被指控的具体部分 违反.
  • 对支持指控的事实的简短陈述。.
  • 学生与CSSO或指定人员会面讨论指控的权利; 或者以书面形式回应.
  • 正在考虑的学科的性质.

时间限制: 通知必须在通知日期的十(10)天内提供给学生 第一次会议举行了.

 

会议: 如果学生选择与CSSO或指定人员会面,则必须进行会面 通知发出后不得早于五(5)天. 在会议上,学生 必须再次被告知导致指控的事实,必须给他一个机会 对指控作出口头或书面的回应.